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于都县历史简介,全于都人都要牢牢记住

    信息发布者:有你有我
    2020-08-15 18:19:39   转载

    于都县历史简介,全于都人都要牢牢记住……





    于都历史概要

    于都,自西汉高祖六年(公元前201年)建县始,已有2219年的历史,是江西最早立县的十八个县之一。古疆域辽阔,先后分设出:宁都、石城、瑞金、安远、会昌、寻乌今存的六个县,曾三移城址。

    于都,素有“当三省往来之冲,十个县腹心之地”之称,古自汉唐以来,率为重镇,自三国孙权嘉禾五年(公元236年),至南朝梁元帝承圣元年(公元552年),先后有256年,设置过庐陵南部都尉、南康郡,统辖观今的整个赣州地区,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,又成为红色革命根据地之一,在于都县城设置过赣南省苏维埃政府,下辖于都、赣县、登贤、杨殷四个县。


    于都,也是一块“物华天宝,人杰地灵”之地。名胜古迹如罗田岩之旧痕斑斑,需岩之古僻窅窅,大川名山如贡江之秀丽流长,于山之催嵬霄汉,更况有“于阳十景”如锦上添花。人才:文如袁庆祥,郭瑞之雅博刚直;武如谭全播、钱卓之忠勇善战;著作家如易学实、李涞之卷秩浩繁,真是仁人杰士层出不穷,考有关旧志史书记载,自唐宋至清朝,全县出过进士40人,举人120多人,各种贡生290多人。

    悠久的历史,给我们留下了相当丰富的文化遗产,我县在宋朝时便开始记载于都史,至清末已编纂了十四次《于都县志》,为我们积累了极为宝贵的文字资料,现根据县志和有关史料,综合对于都县的建置沿革,区划行政机构设置作一简要介绍,由于本人水平有限,错漏之处难免,敬请批评指正。

    一、 建 置 沿 革

    (一) 高辛氏,帝喾,创置九州,其一扬州,按古扬州城甚广(包括今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浙江、福建之地),当时郡、县未设,于都固属扬州地域。

    (二) 唐、尧制如高辛。

    (三) 虞、舜肇,十有二州,地属扬州。

    (四) 夏、禹贡(约公元前二十一世纪---------约公元前十六世纪),仍分天下为九州,于都地属九州。

    (五) 商(约公元前十六世纪---------约公元前十一世纪),仍于夏。

    (六) 周(西周),(约公元前十一世纪---------公元前771年)。仍隶扬州,武王克商,封仲雍之孙勾章于吴,地属吴。

    (七) 春秋战国时期(公元前770---------前221年),是一个群雄并立互相兼并的时代,这时于都属于哪个国家?据有关史料介绍:公元前770--------前504年的266年属楚国;公元前504----前473年的30年属吴国;公元前473-------前335年的137年属越国;公元前335-------前223年的111年又属楚国。

    据清同治县志称:元王三年,越王勾践灭吴,地属越,显五三十五年,楚威王熊商,败杀越王无疆,明年尽有全吴地属楚。

    (八)秦朝(公元前211-----前207年)。秦始皇二十四年(公元前223年)灭楚,在故土上设立了楚郡,作为临时性地方政权机构,于都地属楚郡范围。过了二年(公元前221年),统一六国,废除封国,推行郡、县制,分天下为三十六郡,其中分扬州置三郡,郡,江以西为九江郡,当时江西境内没有设郡,只有二个县(即艾县,今修水一带;番县,今郡阳等地),于都地属九江郡。

    (九)西汉(公元前206-------公元25年)。汉高祖元年(公元前206年),楚项羽立鲸布为九江王,五年(公元前202年)改九江郡为淮南国,仍王布地属淮南,六年(公元前201年)颖阴候灌婴平定江南,分淮南设置九江、庐山、衡山、豫章四郡,豫章郡治设南昌县,于都始立县于东溪,今古田坪即治所,因北有雩山,故名雩都县,隶属豫章郡。后转归刘濞的吴王国,景帝三年(公元前154年)“消吴之豫章郡”遂直属朝迁。武帝元封间(公元前110-----105年)分全国为十三部州,每州派刺史一名巡视所郡,豫章郡隶属扬州刺史部下。西汉末年,王莽建立新朝(公元8------23年)改豫章郡为九江郡,于都隶属之。

    (十)东汉(公元25-----220年)。光武帝建武元年(公元25年)九江郡复为豫章郡,献帝初平二年(公元191年)析豫章郡之庐陵县为郡,治所设今吉安,于都隶属之。

    (十一)三国吴(史称东吴或孙吴,公元220-----255年)。吴嘉禾三年(公元234年)庐陵人李桓率众起义,进入于都。五年(公元236年)吴中郎将吴粲在于都获李桓,并斩之。从于都分出东北之地白鹿营设阳都县(今宁都),在今于都县城设立南部都尉,辖于都、南野、赣县、南安、平阳(今兴国)、阳都六县。


    (十二)西晋(公元265----317年)。立国初期,江西包括于都仍属于吴国,武帝太康元年(公元280年)西晋灭吴,其他尽归西晋政权,改平阳为平固,改阳都为宁都,改南安为南康。太康三年(公元282年)撤销南部都尉,设南康郡,郡治仍在于都,辖七县:即于都、赣县、南野、平固、宁都、南康、平固。太康五年(公元284年)析宁都地置波阳县,领县八。惠帝元康元年(公元291年)分荆、扬州十郡置江州都督府,南康郡隶属之,领县八。

    (注:江州都督府,割扬州六郡(即豫章、庐陵、鄱阳、临川、安成、南康)、荆州四郡(即建安、晋安、桂阳、武昌)而设,州治所初设豫章,后移武昌。东晋以后迁浔阳,宋以后被以浔阳为江州,元为江州路,江西地区从此不再隶属扬州,成为单独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单位。)

    (十三)东晋,十六国(公元317-----420年)。于都仍隶属南康郡、江州都督府。穆帝永和五年(公元349年),南康郡太守高球始筑城于章贡合水之间-----即赣县,并将郡治所从于都迁入赣县(今赣州市)。到晋安帝熙七年(公元411年)又由赣州迁回于都(在赣62年)。

    (十四)刘宋(公元420-----479年)。刘宋时期,地方政权实行郡、王国并存,县、侯国并存的制度。武帝永初元年(公元420年)改南康郡为南康王国,治所仍在于都,下辖:于都、赣县、南野、南康、平固、宁都、陂阳、虔化八个侯国,隶属江州国。

    (十五)南齐(公元479-----502年)。齐武帝元年(公元479年)南康王国改为南康郡,治所仍在于都,其他侯国改为县,仍隶属江州都督府。

    (十六)梁朝(公元502------557年)。于都仍隶属江州都督府、南康郡。梁大同十年(公元544年)析于都东南乡设置安远县。元帝承圣元年(公元552年)南康郡治迁到赣县(赣州市),从此于都专为县。南康郡共辖九县:于都、赣县、南野、南康、平固、宁都、陂阳、虔化(孝武帝大明五年、公元461年分宁都虔化屯新设)。

    (十七)陈朝(公元557-----587年)。陈武帝仍隶江州都督府、南康郡。永宝二年(公元558年)于都县治从古田坪迁至大昌村(今固院村),并建固院城隍庙。

    (十八)隋朝(公元581-----619年)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公元581年)灭陈,统一全国,结束了自东晋以来260余年的分裂割据状态,隋文帝为了改变郡、县林立,民少官多,赋税减少的弊病,于开皇九年(公元589年),实行裁郡并县的政策,改州、郡、县三级为州、县二级,就江西地区由陈朝的九郡十九县撤并为七郡、二十四个县,它们是:   豫章郡:初改为洪州总管府,统四县、后复豫章郡;

       浔阳郡:初改江州,统二县、后称九江郡;

       鄱阳郡:初改饶州,统三县、后复鄱阳郡;

       临川郡:初改抚州,统四县、后复名临川郡;

       庐陵郡:初改吉州,统四县、后复名庐陵郡;

       安成郡:初改袁州,统三县、后名宜春郡;

       南康郡:初改虔州,统四县、后复名南康郡。

    虔州隶属洪州总管府,由原来八县撤并为四县,即平固并入赣县,南野并入南康,安远并入于都,虔化并入宁都。开皇十三年(公元593年)又将波阳县并入宁都,开皇十九年(公元599年)将宁都改为虔化,隋焬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将虔州改回南康郡,辖于都、赣县、南康、虔化县。隋朝大业九年(公元613年)于都县治所从大昌村迁回古田坪。

    由于隋焬帝的残暴统治,激引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,在农民大起义高潮中,江西出现了一支反隋起义军,大业九年(公元613年)鄱阳人操师乞,林士宏聚众攻破豫章郡城,操师乞在战争中身亡,林士宏率众击败隋兵,队伍发展到十余万人,占领了从九江到番禺(今广州市)的广大地区,第二年,他在南康郡城(今赣州市)称楚皇帝,五年以后被唐所灭。

    (十九)唐朝(公元618-----907年)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公元622年)灭林士宏,复改南康郡为虔州,隶洪州总管府,于都属之。是年(公元622年)于都县治所从古田坪再度迁大昌村。唐太宗贞观元年(公元627年)分天下为十道,虔州隶江南道,于都属之。贞观五年(公元631年)县治所因洪水冲塌,安抚史任怀玉提议将县城迁到今县城所在地,从此县城再未变动。


    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(公元733年),分江南道为东、西道,虔州隶属江南西道,设置采访使,治洪州,范围很大,包括今江西、湖南、贵州省,以及安徽、湖北的一部分。天宝元年(公元743年)虔州改为南康郡,肖宗乾元元年(公元758年)复为虔州,隶属江南西道都防御团练观察使,代宗德二年(公元764年)复为江南西道。德宗贞四年(公元788年)升于都为上县(有三千户以上)。刺史路应提议割于都旧安远地为安远县,懿宗咸通七年(公元866年)升州为节镇,号称百胜军,县属如故。昭宗天祐元年(公元904年)分于都象湖镇为瑞金监,南唐保大十一年(公元953年)由瑞金监升为瑞金县。

    (二十)杨吴(公元907--------937年)。唐僖宗先启元年(公元885年),南康人卢光稠和谭全播占虔州,开平四年(公元910年)于虔、韶二州置百胜军,卢光稠任防御史,后卢辛谭代之。贞明四年(公元918年)吴主杨渭将刘信攻克虔州,置百胜军节度使,以虔南镇为场,于都属之。

    (二十一)南唐(公元937-----975年)。南唐升元元年(公元937年)灭吴,其他尽归南唐,改百胜军节度使为昭信军节度使。南保大元年(公元943年)循州张遇贤率众起义,占领虔州大部分县,在于都白云洞(今罗坳镇白云嶂)作官宝营署,后被南唐兵击灭。

    (二十二)北宋、辽(公元960----1127年)。立国初期江西包括于都仍归南唐。十五年后,即宋太祖开宝八年(公元975年)曹彬下江南,宋灭南唐,其地尽归北宋。在地方政权方面,除实行州、县制外,还有与州平行的府、军、监,其中军多设在边区或交通要道,此时赣南除保留原有的虔州辖十县外,在宋太宗淳化元年八月(公元990年),将大余、上犹、南康三个县从虔州划出成立“南安军”,治所设大余。太平兴国元年(公元976年)分江南为东路、西路,虔州属于江南西路。宋太平兴国七年(公元982年)分于都九州镇地设会昌县,这是从于都直接分出的最后一个县,包括公元953年从宁都分出置的石城县,和公元1576年从会昌、安远分出去的寻乌县,于都县域先后划出设立了六个县。

    (二十三)南宋(公元1127-----1279年)。南宋时于都隶属虔州、江南西路。高宗建炎四年(公元1130年)并东、西路为一,设置三帅,虔州隶鄂州路。绍兴元年(公元1131年)撤销帅,复东、西路州,虔州隶江南西路。绍兴二十三年(公元1153年),因校书郎董德元言虎头州非佳名,改虔州为赣州,隶江南西路,于都属之。

    (二十四)元朝(公元1279----1368年)。元始祖至元十三年(公元1276年),改江南西道,设“江西行中书省”,简称为“江西行省”。咸宗元贞二年(公元1296年)改赣州为路,于都隶属赣州路、江西行省。

    (二十五)明朝(公元1368---1644年)。明高皇帝洪武二年(公元1369年),改元代的“行中书省”为“布政使司”,即为一省的最高行政机构,又改路为府,于都隶属赣州府、江西布政使司。

    江西布政使司的辖境比元代的行中书省大为缩小,划业今广东部分,划入今上饶地区,形成现在的疆界,领十三府、七十八县。到宏治十年(公元1497年),又设南赣巡抚于赣州,全衔为“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”,辖江西的南安、赣州二府,广东的南雄,韶州二府,湖广的柳州府和福建的汀州府,主要是为镇压这四省边境农民起义而设,江西布政使司受其节制。

    (二十六)清朝(公元1644----1911年)。清初仍袭明制,清世祖顺治三年(公元1646年)克赣州府,仍隶江西布政使司;十年(公元1653年)罢分巡岭北道,辖赣州、南安二府;康熙四年(公元1665年)罢虔院;八年(公元1669年)罢分守岭北道;十年(公元1671年)复设分巡赣南道;雍正元年(公元1723年)岭北道增辖吉安府,称为分巡吉南赣道,于都随府属之。乾隆十九年(公元1754年)又增辖宁都直属隶州,改称分巡吉南赣宁兵备道。此时,赣南设立赣州、南安二府和宁都直隶州,形成三个行政区划中心,于都、赣县、信丰、兴国、会昌、安远、长宁、龙南等八县和定南,虔南二厅隶赣州府。

    (二十七)民国时期(公元1912----1949年)。民国元年冬(公元1912年)废府和直属州,地方政权成为省、县二级,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在省、县之间设道,成为省、道、县三级政府,江西全省分划豫章、浔阳、庐陵、赣南四道,于都隶属赣南道。

    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,废道存县,县政府直接归省政府领导。

    一九三一年三月,国民党为了配合对中国共产党建立的革命根据地的需要,国民党江西省政府除将南昌等三十七个县划为“安全县”外,其余的四十四个县分设九个行政区,每个区设党政委员会分会,直属“陆海空军总司令部行营党政委员会”领导,赣南地区被划为安全县的有会昌、寻乌、安远、龙南、定南、虔南、上犹、崇义、大余九县,其余九县分属第五、六两个行政区,第五行政区驻赣县(今赣州市),于都隶属之。

    公元1932年3月,国民党江西省政府决定撤销“党政委员会”及其分会和“安全县”,全省划分为十三个行政督察区,赣南分属为十一、十二、十三行政督察区,十一区驻宁都,于都隶属之。

    公元1929-----1934年间,赣南地区大片土地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。1931年11月,在瑞金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,辖江西、粤赣、赣南、闽浙赣、闽赣、湘鄂赣、湘赣、湘鄂西、鄂豫皖等省,公元19348月正式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,设瑞金。

    江西省苏维埃政府,于公元1930年10月成立,先后驻吉安、兴国和守都,于都的胜利县隶属之。

    赣南省苏维埃政府,于公元1934年八月成立,驻于都,辖于都、赣县、登贤、杨殷四县。

    在这期间,于都地域内还先后成立了胜利县(于1932年1月在今马安桥下排脑成立,后迁平安寨)、登贤县(于1932年2月在今畚岭成立)、瑞西县(于1934年12月在今宽田山下成立)、于西县(于1935年1月在今罗江成立)。

    公元1935年4月,国民党江西省政府将全省十三个行政区撤并为八个行政区,赣南属第四、八区,第八区驻宁都,于都隶属之。

    公元1939年冬和1942年,全省分别又划为十一和九个行政区,但赣南仍为第四、八两个行政区,各区辖县同1935年,直到1949年被推翻统治未变。

    (二十八)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1949年813日,于都解放,同年九月五日经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,赣南成立赣州分区督察专员公署和瑞金分区督察专员公署,于都隶属瑞金分区督察专员公署。

    1950年519日,赣州专员公署改为赣西南行政公署,瑞金专署改为宁都专署,于都隶属于宁都专署。

    1952年8月,撤销宁都专署,并入赣州专署,于都隶属于赣州专署。

    1954年6月,撤销赣州专署,成立赣南行政公署,于都隶属之。

    1964年5月,撤销赣南行政公署,恢复赣南专员公署,于都隶属之。

    1968年2月,成立赣州专(地)区革命委员会,于都隶属之。

    1978年7月,撤销赣州地区革命委会,成立赣州地区行政公署,于都隶属之。


    二、    

    于都,古代疆域辽阔,初建县时,是赣南立县最早三个县之一,即南野(秦所立)、赣县,于都(均是公元前201年灌婴所立)。据《江西通志》和《于都县志》记载:在三国吴嘉禾五年(公元236年)前,现今的宁都、石城、瑞金、会昌、安远、寻乌等六县均属于都县地域,只是在公元236982年间,才先后分出另设县。

    (一) 元朝以前

    元以前,于都县的行政区划如何,现还未查到文字记载。

        (二)明朝

    1.明初(公元1368---1390年),有东、西8坊厢,30里。

    2.明正统间(约公元1440年),有7坊厢,17里。

    3.明宏治间(约公元1500年),四坊厢(即东一坊----管城内东北;东二坊-----管城内东南;西一坊----管城西南;1厢:南关厢-----管东城外),117里。

    (三)清朝

    清朝 有10坊,4乡,10里。

    城厢十坊即:(1)起元坊  东门内;(2)承流坊  真君庙;(3)宜化坊  斜街脑;(4)县前坊  南门内;(5)龙船坊  北门内;(6)兴文坊  佛堂前;(7)聚贤坊  衙前;(8)折桂坊  小西门内;(9)锦绣坊  三角街;(10)儒林坊  大西门内。

    宣义乡:统三里,即水头里,于化里,唐村里。

    智义乡:统二里,即安仁里,佛婆里(后改为长兴里)。

    兰田乡:统二里,即长安里,青坎里(旧二里今并为一)。

    黄金乡:统二里,即崇贤里,长乐里,安福里。

    (四)明国时期

    1.北洋军阀统治阶段,设有十七区,

    城区:包括城内和东、西、北乡。

         孝区:今梓山,固院一带。

    乡     悌区:今于阳,黄龙一带。

           忠区:今宽田,高陂,沙心一带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信区:今里仁,楂林一带。

    南     仁区:今利村一带。

           义区:今新陂一带。

       

       礼区:今禾丰一带。

         智区:今小溪,祁禄山一带 。 

     

    西   文区:今步前,罗坳、三门一带。

    乡   明区:今罗江,峡山一带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富区:今水头,岭背,大塘,阳田一带。

    北   盛区:今仙下,车头一带。

         长区:今马安,桥头一带。

         乐区:今银坑,汾坑一带。

    乡   永区:今葛坳,曲洋一带。

         康区:今赖村,青塘一带。


    2.民国二十三年(公元1934年)改为十区,五十余个联保,将近五百个保。

    第一区:今西郊、岭背、朱坑一带。

    第二区:今宽田、高陂、沙心、段屋一带。

    第三区:今梓山、固院一带。

    第四区:今罗坳、罗江一带。

    第五区:今禾丰一带。

    第六区:今小溪、祁禄山、新陂、利村一带。

    第七区:今黄龙、于阳一带。

    第八区:今葛坳、汾坑、曲洋一带。

    第九区:今桥头、马安、银坑、仙下一带。

    第十区:今宁都赖村、青塘一带。

    3.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,更为五个区,废除联保,设立三十六个乡镇,三百四十六保,三千二百七十一个甲。

    第一区:辖城厢镇、里仁、步前、三民、岭背、水头、朱坑等七个乡。

    第二区:辖固院、梓山、黄龙、于阳、沙心、宽田、寒信、段屋等八个乡。

    第三区:辖利村、万太、文昌、小溪、新陂、畚岭等六个乡。

    第四区:辖银坑、桥头、马安、高兴、三贯、仙下、车头、汾坑、平安等九个乡。

    第五区:辖曲洋、葛坳、澄江、赖村、东塘、青塘等六个乡。

    4.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废区,乡镇保甲同前。

    5.民国三十六年(1947)撤并为十七个乡镇,166保,2277甲。

    十七个乡镇是:于阳镇(即原城厢镇)、博爱乡(设禾溪埠)、大同乡(设车头)、光华乡(设仙下)、长盛乡(设汾坑)、银坑乡(设银坑)、富强乡(设马安)、永和乡(设葛坳)、康乐乡(设赖村)、青塘乡(设青塘)、敦孝乡(设梓山)、文明乡(设宽田)、自强乡(设黄龙)、和平乡(设利村)、禾丰乡(设利邦桥)、丰溪乡(设小溪)、三门乡(设三门滩)。

     

    三、行     

    (一)西汉时期

    全县的最高统治者,在汉代叫“令”或叫“长”,按汉官代说:“万户以上为令,万户以下为长”。扬州豫章郡十八县,惟南昌县为令,其它各县均称长,秩三百石,他的职权所谓“禁奸治匿,理讼平贼”。

    丞一人,掌握文书,曲知刑狱。

    尉一人,主盗贼,禁察奸。

    各署诸曹掾史,春夏为劝农掾,秋冬为制度掾。

    乡啬夫一人,为郡所署,秩百石,掌一乡,主知民善恶,为役先后,知民贫富,为贼多少,平其差品。

    三老一人,掌教化。

    游缴一人,掌缴循,禁司奸盗。

    乡佐一人,主收民赋税。

    亭长十里一人,主缉捕盗贼。

    (二) 三国孙吴时期

    县长一人,主薄一人,录事史,记室史,门下书佐干,游激议生,循行功曹小史,廷掾功曹小史,书佐干户曹掾史,狱门亭长,都亭长,捕盗掾各一人(三千户以上置三乡,每乡置乡啬夫一人,史一人,佐一人,一百户置里史一人,校官掾一人,方略史一人)。

    (三) 两晋时期

    令一人,其余佐属略同三国。

    (四) 南朝刘宋时期(刘,指刘裕)。

    令一人,正七品,秩六百石,县丞一人,八品,尉一人,九品。齐、梁、陈、隋四代官制大略相同。

    (五) 唐朝

    令一人,从六品,县丞一人,从八品,令、丞专导风化,察冤滞、听讼狱。凡民田收授,县令给之,每年冬季行乡饮酒礼,籍账,传驿仓库,盗贼、隄道,虽有专官,通皆令、丞主办。

    县尉二人,从九品,分判泉、曹、收、率课调,司户一人,司法一人。

    (六) 两宋时期

    令一人, 掌总治民政,劝课农桑,平决讼狱,凡贼役、钱谷、帐济、结纳之事,皆由县令掌理,职田六顷,俸十二千,系京官街。南宋时期,系主管劝农,营田兼学事。

    县丞一人,熙宁四年(公元1071年)增置,办理陂塘、常平、义库、茶盐、役钱等项。

    主薄一人,掌出纳官物,销注薄书,职田三项,俸十二千。

    尉二人,以小使臣充任,秩与主薄同,商税务,盐务各一人,掌茶、盐、酒税、场务、征输等事。

    平头,青塘寨巡检司巡检各一人,皆主巡防捍御盗贼之事。

    (七) 元朝

    达鲁花赤一人,从六品,总揽全县事务,其职衔叫做监县,复监劝农事,俸二十贯,职田二顷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县丞一人,俸十五贯,职田一顷。

    主薄一人,俸十二贯,职田一顷。

    县尉一人,俸十二贯,职田一顷,其所分掌的职司治袭宋制。

    典史一人,俸三十五贯,其职专掌公牍,必待其勘对无差,然后传达于上而完署之。

    税课典史务官一人。

    青塘、平头、印山、兰田寨巡检各一人。

    (八) 明朝

    知县一人,正七品,月俸七石五斗。

    县丞一人,正八品,月俸六石五斗。

    主薄一人,正九品,月俸五石五斗。

    典史一人,未入流,月俸三石。

    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、司史二人,典史六人,承发司史一人,铺长一人,税课局大使一人,未入流,阴阳学训术一人,医学训科一人,僧会司,僧会一人,道会司,道会一人。

    平头寨巡检一人,从九品,青塘、印山寨巡检司巡检各一人。

    学教谕一人,训导二人,具未入流,俸三石。

    (九)清朝

    知县一人,正七品,月俸七石五斗。

    主薄一人,典史一人,未入流,俸三石。

    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、司史二人。

    承发司史一人,铺长一人,阴阳学训术一人,医学训科一人,僧会司会一人,道会司,道会一人。

    平头寨巡检司巡检一人,从九品,月俸五石。

    史一人,儒学教谕一人,训导二人,具未入流,月俸三石。

    (十)民国时期

    (1)民国初期。民国二年将府、厅、州而一律改县,县衙署改称县知事公署,知县改为知事。

    县知事一人,综管全县行政,下分四科,各县知事,除南昌、九江外,皆兼司法,其重要司法人员,则由高等审判厅委任,承审员或委本省候补知县充任。

    第一科:科员主办内务文牍,另设收发,警察所、重要区、乡或设分所。

    第二科:科员主办财政表册,另设会计,庶务,钱粮枢则分设征收。

    第三科:为全县的教育行政机关,有时并入他科,另设县视学,视察各学校校务。

    第四科:主管实业方面的事务,惟一等县设立专科;二等县或并入第三科,仍设专人负责;若三等县或设专人,或临时派员兼办,于都县属二等县。

    (2)民国十八年(公年1929年),县以下的行政单位则基本上与民国初期相同,改县知事称县长,下设民政、财政、教育、军事、建设等科。

    (3)民国三十一年七月(公元1942年),

    县长一人,下设四室、六科。

    秘书室:设秘书、助理秘书、科员、事务员、雇员。

    民政科:设科长、科员、事务员、指导员。

    财政科:设科长、科员、事务员。

    教育科:设科长、科员、督学、事务员。

    建设科:设科长、科员、技士、技佐、事务员。

    军事科:设科长、股长、科员、督练员、事务员。

    粮政科:设科长、科员、事务员。

    合作室:设主任、指导员、事务员。

    ,警佐室:设警佐、巡官。

    会计室:设主任。会计助理员、事务员。


    (4)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(公元1943年),

    县政府:设县长一人,下设六科、六室。

    秘书室:设秘书、助理秘书、军法承审员、审法书记员、科员、事务员、雇员。

    民政科:设科长、科员、事务员。

    财政科:设科长、科员、事务员。

    教育科:设科长、科员、督学、事务员。

    建设科:设科长、科员、技士、技佐、事务员。

    军事科:设科长、股长、科员、督练员、事务员。

    社会科:设科长、科员、事务员。

    合作室:设主任、指导员、科员、事务员。

    警佐室:设警佐、督察员。

    户政室:设主任、技工、科员、事务员、会计科员。

    会计室:设主任、事务员。

    统计室:设主任、民政指导员、工役。

    (5)民国三十六(公元1947年),

    县政府:设县长一人,下设二室、六科、一馆。

    秘书室:设科长或秘书、助理秘书、主任秘书、统计主任、指导员、科员、事务员、雇员。

    民政科(称第一科):设科长、户籍技士、户籍指导员、科员、事务员。

    财政科(称第二科):设科长、科员、事务员。

    教育科(称第三科):设科长、科员、督学。

    建设科(称第四科):设科长、科员、技士、技佐、合作指导员。

    军事科(称第五科):设科长、科员、督练员。

    田粮科:设科长、股长、股员、督佂员、科员。

    会计室:设主任、科员、事务员。

    人事管理馆。


    (供稿:于都县志办)


    打赏捐赠
    1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